1、代位权诉讼会致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代位权诉讼确实会致使诉讼时效中断。
1.当债权人向债务人倡导债权,若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达成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代位权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以我们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2.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之一。
3.而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正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债务人提出了履行债权的请求。
因此,这一行为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会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诉讼时效自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
2、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1.该条规定了四种会致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含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赞同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备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在代位权诉讼的情境中,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行为,就是权利人提起诉讼这一情形,因此会致使诉讼时效的中断。
3.该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诉讼时效中断后怎么样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后,其重新计算的方法主要依据中断事由的性质和终止时间来确定。
1.中断事由的终止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重点。对于因请求或赞同中断时效的,书面公告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公告则应以相对人知道时为事由终止。
2.对于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若权利人申请实行程序的,则应以实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对于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若调处失败,则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若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则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综上所述,代位权诉讼会致使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将依据中断事由的终止时间重新计算。